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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2016年11月1日,陝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與鹹陽市秦都區的王某某簽訂《西安市汽車租賃合同》,王某某租賃陝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台奔馳唯亞諾汽車,約定每月租賃費為21000元,按月支付租賃費。合同簽訂後,陝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噹日將車租賃給王某某。合同到期後,陝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收回了該租賃車輛,並多次通過電話及上門催收租賃款213090元,王某某在限定的期限內未答復。2018年2月7日,球版,為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,陝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向蓮湖區法院起訴,要求王某某支付租賃款213090元。2月8日,該公司擔心王某某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,台北汽車借款,向蓮湖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,深坑清水溝,請求查封、扣押王某某名下價值213090元的財產。法院經審查後依法立案執行。
經網上查詢,法官發現王某某名下銀行無存款,只有一輛鹹陽牌炤的汽車。2月13日,蓮湖區法院對該機動車車輛手續進行查封,並向鹹陽市交警支隊發出協助執行通知,請求對該機動車進行緝查佈控。
春節期間,鹹陽市交警支隊渭城大隊一中隊將王某某的這輛車成功扣押。2月22日,蓮湖區法院執行侷保全組在上班第一天即前往鹹陽市,與交警辦理了機動車扣押交接手續。 西安晚報記者 高雅 通訊員 詹保余
2月22日,春節收假第一天,蓮湖區法院執行侷法官前往鹹陽市,與鹹陽市渭城交警大隊辦理了一起扣押車輛訴訟保全案件。
(西安新聞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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